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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重开案中被骗?
重开案申请,英语叫Motion to Reopen,是指案子被拒绝后再向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移民上诉委员会等部门提出申请,将被关闭的案子重新打开,重新审理,另做对您有利的裁决。一个重开案的申请,既可以向移民局提出,也可以移民法庭或者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如果您的案子是移民局拒绝的,一般情况下,您可以在您的案子被拒绝后的30天内直接向移民局提出,方法是填写移民局的重开案表格,和递交所需要的有关辅助材料。如果您的案子是被移民法庭拒绝的,而且您之后也没有向上一级的法庭提出上诉,那么您就可以直接向移民法庭提出重开案申请,并递交相应的辅助材料。如果您的案子是被移民法庭拒绝后,您向上一级的法庭提出过上诉的,比如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过上诉,甚至在上诉失败后您还向更上一级的法庭,即联邦巡回等部门提出申请,那么您就可以直接向移民法庭提出重开案申请,并递交相应的辅助材料。
通常,案子失败后,要赢得上诉非常难,而重开案申请获得批准则更难。因为除了像上诉一样有递交重开案申请的时效限制外,还有次数、充分理由等要求。比如,政治庇护申请失败后,要想重新开案,必须在最后的判决下达后的90天内提出,而且只容许申请一次,不能反复提出申请。不受次数和天数限制的情形只有一种:即您能提出国情变化的证据,说明自从您的庇护申请失败后,您本国的国情出现了新的情况,使得您具备了新的理由重新申请庇护。所谓的新的国情变化,指法律或政策的变化、以及执法强度的变化等。例如,原来不迫害某种宗教信仰,而现在开始迫害;原来不执行某项政策,而现在开始执行这项政策;或者执行某项政策的力度加强。
这里要注意区别两个不同的概念:个人情况的变化(change of personal circumstances),和国情的变化(change of country conditions)。个人情况的变化包括和公民结婚,参加某个组织、接受新的信仰等等。这类的个人情况的变化也许能使您具备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但不一定能成功地申请重开案(Motion to Reopen)。而国情的变化,则是您本国的国家法律、政策、执法力度或措施等等发生了大的变化。国情的变化才能帮您冲破次数和天数的限制,成功地重新打开您的案子。
最近有位张小姐就在这方面上了当。她的政治庇护申请被移民法官否决后,没有及时提出上诉。4年后,她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然后咨询当地移民律师,说是可以重新开案。她马上付了昂贵的律师费,开始满怀希望地等待案子被重新打开。移民律师收了钱,就把帮她递交了重开案申请,证据只有一份,就是他们的结婚证。这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首先,和公民结婚后,只递交结婚证是毫无用处的。因为第一步的工作还没做,即在拿到张小姐和公民的结婚证后,首先应该做的是为她递交I-130的亲属移民申请。只有I-130申请得到移民局(USCIS)批准后,他们结婚的这个事实才有意义。然而,即使I-130申请得到批准后,如果没有国情的变化,张小姐的重开案申请也不会得到批准,因为她的申请远远超过了90天,而且她申请的理由是个人情况的变化,不是国情的变化。还有的客户,在这方面也上了当。他们以为参加什么组织,什么民主党、宗教团体,就可以成功打开他们的案子。是的,参加新的党团组织或者宗教团体能够成为重开案的一个理由,但必须同时证明国情的变化,而这就非常困难了。
重开案申请是高难度的操作,必须聘请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律师操办。您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请一定慎重,不要轻易上当受骗,更不能违规操作。
- 修改于:12/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