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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律师楼或服务中介上当受骗的例子(六)
前面5个上当受骗的例子登出后,有客户来电话问,田律师,您写的这些上当受骗的例子不会是真的吧?是不是您现编的啊?还有的客户直接告诉我,喂,田律师,我的案子您可别写出去啊,那丢人啦。请放心,我写这些例子,尽管都有出处,但绝不是为了取笑谁、让谁丢人,而是为了让我们华人同胞吸取惨痛教训,少上当、少吃亏。所以,借这个机会,先声明一下:我写的几乎所有例子,都有真人真事的背景;但是,我不可能把真人真事原封不动地写出来,而必须省去许多关键信息,因为法律规定,律师有义务为客户保密,特别是客户的隐私,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尽管我写的故事与您的案子可能相似,请放心,我可能多半不是在写您。
下面再看一个例子,看我们和律师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地方。一对湖北来的夫妻,在国内生了两个小孩,现在老婆又在美国怀上一个,所以他们决定申请政治庇护。他们在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芝加哥等地转了一大圈,发现律师或中介所收的费用五花八门,有一万的,有八千的,有五千的,四千的,甚至还有三千的。那些太低的他们也没考虑,大概心想自己的身价还不至于那么不值钱。可是,总觉得费用还是贵,于是他们来到纽约。在那里,他们终于找到一家律师楼,说是全包,不成功不收费,成功以后才收一万五千美金。他们问,什么叫成功呢?什么时候付款呢?律师楼说,如果你们通过了庇护面谈,那就成功了,当天就要付清全款。如果面谈不过,那么需要上庭。如果法官宣布批准了你们的庇护申请,那么批准的当天,你们就要付清全款。夫妻俩一合计,这很合算么,如果不成功,我们一分钱也不用付;成功了,就给一万五千美金也行啊。因此,马上和律师签订了合同。看到他们这份合同,好多朋友都羡慕他们:真是湖北佬,九头鸟啊!
后来,面谈没过,案子转入移民法庭。每次上庭时,律师都要他们付上庭费一千美金。他们抗议:不是说,不成功不收费吗?律师说,合同也没说不收上庭费啊!不付是吧?那你们找别的律师去上庭吧。他们只好每庭都支付一千美金的上庭费,而许多律师的上庭费只有三五百,大庭也就七八百。
大庭时,法官可能同情挺着大肚子的老婆,所以批准了他们的庇护申请。他们谢天谢地谢律师,当天就把一万五千美金的律师费支付了,因为这也是合同所规定的。正在开心庆祝的时候,他们接到律师楼通知,政府律师提出了上诉请求,他们的庇护案子还没完。后来,政府的律师上诉成功,案子又被驳回到移民法庭。这一次,法官判他们败诉,庇护绿卡泡汤了,那一万五千美金的律师费也打水漂了。
精如九头鸟的客户,因为不懂移民法庭的办案程序,钱付出去了,案子也没成,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即使移民法庭作出了裁决,三十天内,双方都可以上诉。所以签订合同,特别是全包合同时,必须考虑到这个三十天,要把这三十天包括进去,也就是说,法官在法庭的判决并不是最终的决定,一定要等三十天再看是否有上诉。如果没有,那么法官的判决才是最终的判决。另外,所谓的全包合同,只适应于某些案子,办理其他案子则可能是违法的。就算可以全包,也要弄清楚所谓的全包是包哪些费用、还可能有哪些潜在的收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