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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庇护案例分析(4)
有位客户来自中国山东,来美国后以领导工会的名义申请政治庇护,面试被拒绝了,换了另外一个律师上庭,又输了,再换一个律师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仍以失败告终。几经周折后他找到我,以试探的态度咨询,问还有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我接过他的资料,谨慎和仔细地研究了整个案子的演变过程,然后很有信心地对他说:交定金吧,如果输了,定金全部退还给你。他愕然,但怀着无限的希望把定金交了。
接过他的案子后,我建议他向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上诉状里特别指明,我的客户是国内一家国营企业、某大工厂的老员工,他在工厂里领导其他员工为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与工厂领导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尽管当时厂房正在出售给一个香港富商,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但是,工厂的所有权还不属于这位港商。因此,工厂仍然是国营的,我的客户以及工人们斗争的对象不是港商,而是中国政府领导下的工厂的党的干部,即工厂厂长和厂里的党委书记。
在巡回法庭上,一系列的事实和证据证明我的客户当时是怎样与党的这些干部做斗争,又是怎样受到他们的排挤、打击、和迫害的。美国政府律师所提出的反对意见被一一反驳,最后在三位德高望重的联邦法官的一致通过下,我客户的政治庇护申请得以通过,他和家人也拿到了盼望已久的绿卡。
此案之所以在开始后的时候一败再败,就在于客户的前面几个律师都没有把客户所领导的工会斗争的对象弄明白。相反,自诉书和上诉状提出的理由含糊不清,甚至斗争的对象都弄错了。也就是说,斗争的对象应该是工厂厂长和厂里的党委书记,而不应该是准备收购工厂的香港富商。这个区别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简单的说,就是客户受到的是党和政府的迫害,而不是他人的迫害。可惜他的前面几位律师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其结果只能是:政治庇护的申请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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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于:12/16/2013